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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水利现代化发展县(区)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16-03-16 字体:【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涟水县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5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3月底前编制完成县级《“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城市防洪规划》;组织上报1个以上的水利项目参与全省竞争立项。

2、完成境内黄河故道地区水利综合治理年度任务;完成唐响河闸拆建、涟东三期、涟东四期、涟西六期、淮涟八期工程竣工验收;推行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制。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完成省、市水利质量考核任务,县级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开展实质性工作,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成立负责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科室,明确专职人员;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的填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工程管理(10分)

1、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完成年度任务。

2、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3、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4、完成五岛公园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

三、防汛抗旱(10分)

1 、认真开展防汛大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并上报城市突发性强降雨应急排涝预案。按照防汛责任状要求做好县级三袋、块石、木材等防汛物资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 、严格执行上级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急办、度汛应急等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进一步加大各类防汛安全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巡堤查险和24小时应急值守,科学规范采取抢护措施,及时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农村水利建设(12分)

12016年度完成农村水利总投资25892万元;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千亿斤粮食、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农桥改造等项目。2015年度项目20165月底前实施完成,2016年度项目年底前完成90%;完成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3.2万人。

2、农村水利现代化水平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农村河道长效管护机制,保证管理队伍和经费落实到位;小型农田水利管理达标率不低于90%

3、建成水美村庄4个;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2个。

五、水资源管理(12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6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强古黄河饮用水源地巡查保护,开展备用水源地规划和建设;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地下水双控制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超采区水位得到有效控制;完成规划水资源论证1个;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加强水功能区管理。规范地下水管理,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

2、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确保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全面推进节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1个节水型单位、1个节水型学校、1个节水示范项目。

六、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10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征收水利工程水费764万元、水资源费290万元;完成水利工程水费98万元的上缴任务。

2、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确保年度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3、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集水利资金,各项水利资金使用规范。

七、招商引资(10分)

市县联动,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并实行超额加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或经营性三产项目,每增加投资5000万元,加1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每增加投资1000万元,加1分)。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2、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3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并开展后评估;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与监督;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九、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落实淮政办发〔2012139号文件要求,到2016年末,乡镇水利(务)站建设达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提升“101%优质服务”,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

5、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十、宣传信息(5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500分以上。

2、完成不少于2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盱眙县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5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3月底前编制完成县级《“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城市防洪规划》;组织上报1个以上的水利项目参与全省竞争立项。配合做好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可研、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可研、鲍集圩行蓄洪区和淮干滩区居民迁建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

2、完成红旗、化农、山洪三座水库除险加固,皮湾闸拆建,仇集大涧治理等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境内水库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实施盱眙县团结河(河洪圩-韩巷大坝段)治理、维桥河下段治理工程;推行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制。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完成省、市水利质量考核任务,县级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开展实质性工作,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成立负责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科室,明确专职人员;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的填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工程管理(10分)

1 、落实水库大坝等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制订完善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确保工程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 、强化洪泽湖湖泊管理,对湖泊遥感监测变化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清除洪泽湖非法圈圩;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做好化农等14座中小型水库白蚁防治达标复查验收工作。

3、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红旗、化农、山洪水库管理所创建省一级水管单位;加强小型水库管理,积极创建省级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单位,2016年争创省级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单位10个。

4、按照《盱眙县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2016年度确权划界任务。

5 、按期完成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年度任务,建成2个“美丽库区、幸福家园”;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急办、度汛应急等项目。

6 、完成叶湖等1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竣工验收任务,完成葡萄沟、庙港、三八等3座新出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竣工验收任务。

7、争创1个省级水利风景区。

三、防汛抗旱(10分)

1 、认真开展防汛大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并上报城市突发性强降雨应急排涝预案。按照防汛责任状要求做好县级三袋、块石、木材等防汛物资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 、严格执行上级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急办、度汛应急等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进一步加大各类防汛安全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巡堤查险和24小时应急值守,科学规范采取抢护措施,及时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农村水利建设(12分)

1、完成农村水利总投资11816万元;完成2016年度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桥口灌区灌区节水配套改造、2016年千亿斤粮食等工程;完成兴建农桥85座;完成全县灌溉水利用系数年度测试任务;完成水利科研《基于物联网的水源地水质污染监控系统研究》课题的年度试验研究工作;力争《新华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获批并完成主要工程量90%以上。

2、农村水利现代化水平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河道长效管护机制,保证管理队伍和经费落实到位;小型农田水利管理达标率达100%

3、建成水美村庄5个;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10个。

五、水资源管理(12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6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强饮用水源地巡查保护,开展备用水源地规划和建设;严格地下水双控制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完成规划水资源论证1个;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加强水功能区管理。规范地下水管理,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

2、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工作,确保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全面推进节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1个节水型企业(单位)、1个节水型小区、4个节水型学校。

六、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10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征收水利工程水费580万元、水资源费274万元;完成水利工程水费29万元的上缴任务。

2、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确保年度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3、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集水利资金;各项水利资金使用规范。

七、招商引资(10分)

市县联动,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并实行超额加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或经营性三产项目,每增加投资5000万元,加1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每增加投资1000万元,加1分)。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2、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3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并开展后评估;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与监督;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九、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落实淮政办发〔2012139号文件要求,到2016年末,乡镇水利(务)站建设达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提升“101%优质服务”,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

5、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十、宣传信息(5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500分以上。

2、完成不少于2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金湖县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5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3月底前编制完成县级《“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城市防洪规划》;组织上报1个以上的水利项目参与全省竞争立项。

2、配合做好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完成城河洞、顺河洞及防汛道路工程建设任务;推行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制。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完成省、市水利质量考核任务,县级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开展实质性工作,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成立负责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科室,明确专职人员;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的填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工程管理(10分)

1 、落实水库大坝等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制订完善小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确保工程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 、强化高邮湖、白马湖、宝应湖湖泊管理,对湖泊遥感监测变化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清除非法圈圩;开展“河长制”工作管理;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3、完成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2016年度工作任务。

4 、争创金湖县三河湾水利风景区(暂定名)为省级水利风景区。

三、防汛抗旱(10分)

1、认真开展防汛大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并上报城市突发性强降雨应急排涝预案。按照防汛责任状要求做好县级三袋、块石、木材等防汛物资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严格执行上级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 、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急办、度汛应急等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进一步加大各类防汛安全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巡堤查险和24小时应急值守,科学规范采取抢护措施,及时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农村水利建设(12分)

1、完成农村水利总投资8574万元;完成2016年度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千亿斤粮食等工程。

2、农村水利现代化水平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小型水利工程常态化管护;建立和完善农村河道长效管护机制,保证管理队伍和经费落实到位;小型农田水利管理达标率达100%

3、建成水美乡镇1个,水美村庄4个。

五、水资源管理(12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6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强淮河入江水道饮用水源地巡查保护,开展备用水源地规划和建设;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地下水双控制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超采区水位得到有效控制;完成规划水资源论证1个;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加强水功能区管理。规范地下水管理,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

2、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确保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全面推进节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1个节水型企业(单位)、1个节水型小区、1个节水型学校。

六、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10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征收水利工程水费520万元,水资源费300万元;完成水利工程水费52万元的上缴任务。

2、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确保年度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3、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集水利资金;各项水利资金使用规范。

七、招商引资(10分)

市县联动,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并实行超额加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或经营性三产项目,每增加投资5000万元,加1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每增加投资1000万元,加1分)。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2、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3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并开展后评估;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与监督;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九、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落实淮政办发〔2012139号文件要求,到2016年末,乡镇水利(务)站建设达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提升“101%优质服务”,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

5、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十、宣传信息(5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500分以上。

2、完成不少于2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洪泽县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5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3月底前编制完成县级《“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城市防洪规划》;组织上报1个以上的水利项目参与全省竞争立项;配合做好洪泽湖周边、白马湖宝应湖地区区域治理规划、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规划、洪泽湖退圩还湖规划、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可研编制等工作。

2、完成洪泽湖行蓄洪区居民迁建工程;完成浔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实施洪泽县浔河以南岔河片区域治理工程;配合做好境内白马湖退圩(围)还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全面推行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制。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完成省、市水利质量考核任务,县级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开展实质性工作,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成立负责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科室,明确专职人员;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的填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工程管理(10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强化洪泽湖、白马湖湖泊管理,加大对湖泊遥感监测变化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清除洪泽湖非法圈圩;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3、完成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2016年度工作任务。

4、争创1个省级水利风景区。

三、防汛抗旱(10分)

1、认真开展防汛大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并上报城市突发性强降雨应急排涝预案。按照防汛责任状要求做好县级三袋、块石、木材等防汛物资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严格执行上级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急办、度汛应急等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进一步加大各类防汛安全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巡堤查险和24小时应急值守,科学规范采取抢护措施,及时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农村水利建设(12分)

1、完成农村水利总投资约8000万元;完成2016年度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实施境内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千亿斤粮食末级渠系工程、财政农桥工程。

2、农村水利现代化水平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河道长效管护机制,保证管理队伍和经费落实到位。

3、建成水美村庄7个;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5个。

五、水资源管理(12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6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强洪泽湖饮用水源地巡查保护,开展备用水源地规划和建设;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地下水双控制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完成规划水资源论证1个;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加强水功能区管理。规范地下水管理,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

2、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确保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全面推进节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2个节水型企业(单位)、1个节水型学校、1个节水型小区、1个节水教育基地、1个节水示范项目。

六、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10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征收水利工程水费450万元、水资源费270万元;完成水利工程水费52万元的上缴任务。

2、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确保年度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3、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集水利资金;各项水利资金使用规范。

七、招商引资(10分)

市县联动,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并实行超额加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或经营性三产项目,每增加投资5000万元,加1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每增加投资1000万元,加1分)。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2、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3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并开展后评估;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与监督;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5、完成法治水利示范点建设年度任务。

九、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落实淮政办发〔2012139号文件要求,到2016年末,乡镇水利(务)站建设达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提升“101%优质服务”,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

5、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十、宣传信息(5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500分以上。

2、完成不少于2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淮安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5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3月底前编制完成区级《“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组织上报1个以上的水利项目参与全省竞争立项;做好区域治涝规划、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可研编制等工作。

2、完成境内黄河故道地区水利综合治理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完成胡庄闸拆建工程竣工验收;完成萧湖泵站改造、清安河疏浚及生态护岸建设;配合做好境内白马湖退圩(围)还湖、里运河堂子巷控制、古黄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选取1个项目施行水利工程代建制,探索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制,全面推行集中监理制。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完成省、市水利质量考核任务,县级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开展实质性工作,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成立负责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科室,明确专职人员;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的填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工程管理(10分)

1 、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强化白马湖、里下河湖荡湖泊管理,对湖泊遥感监测变化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开展“河长制” 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3、完成年度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完成里运河、淮河入海水道、苏北灌溉总渠、老里运河、头溪河、温山河等6条省骨干河道及岔溪河、十字河、头闸南干渠、头闸北干渠等4条区域性河道、16座小型涵闸理范围划定工作,渠南、渠北、运西、运东、二堡船闸等5个管理所管理区划定。

4、争创1个省级水利风景区。

三、防汛抗旱(10分)

1、认真开展防汛大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按照防汛责任状要求做好区级三袋、块石、木材等防汛物资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 、严格执行上级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应急工程。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进一步加大各类防汛安全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巡堤查险和24小时应急值守,科学规范采取抢护措施,及时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农村水利建设(12分)

1、完成农村水利总投资3.01亿元;完成2016年度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实施2015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规模化节水、20152016年度千亿斤粮食项目、2016年农桥工程等;完成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7.84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2、农村水利现代化水平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全面推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全覆盖;建立和完善农村河道长效管护机制,保证管理队伍和经费落实到位;小型农田水利管理达标率不低于90%

3、建成水美乡镇1个,水美村庄5个;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3个。

五、水资源管理(12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6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强涟水县古黄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白马湖第二水源地拆迁清障工作;严格地下水双控制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地下水超采区水位有效控制;完成规划水资源论证1个;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加强水功能区管理。规范地下水管理,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

2、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及节水型城市创建,确保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全面推进节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2个节水型企业(单位)、2个节水型学校、1个节水示范项目,着力打造节水载体建设特色亮点工作。

六、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10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征收水利工程水费860万元、水资源费340万元;完成水利工程水费112万元的上缴任务,积极探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2、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确保年度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3、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集水利资金;各项水利资金使用规范。

七、招商引资(10分)

市、区联动,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并实行超额加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或经营性三产项目,每增加投资5000万元,加1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每增加投资1000万元,加1分)。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2、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3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并开展后评估;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与监督;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九、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落实淮政办发〔2012139号文件要求,到2016年末,乡镇水利(务)站建设达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提升“101%优质服务”,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

5、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十、宣传信息(5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500分。

2、完成不少于2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淮阴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5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3月底前编制完成区级《“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组织上报1个以上的水利项目参与全省竞争立项;配合做好区域治涝规划、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可研、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可研编制等工作。

2、完成洪泽湖大堤除险加固、分淮入沂整治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及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境内黄河故道地区水利综合治理年度建设任务,完成黄河故道上段工程、民便河治理、孙大泓治理、淮泗河调度闸拆建工程、瑶河防沙闸拆建工程竣工验收。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完成省、市水利质量考核任务,县级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开展实质性工作,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成立负责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科室,明确专职人员;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的填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工程管理(10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强化洪泽湖湖泊管理,加强对湖泊遥感监测变化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清除洪泽湖非法圈圩;开展“河长制” 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争创张福河船闸管理所、六塘河船闸管理所省三级水管单位;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3 、完成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2016年度工作任务。

4、母爱公园、二河码头古镇、运河竹络坝争创省级水利风景区。
    三、防汛抗旱(10分)
    
1、认真开展防汛大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按照防汛责任状要求做好区级三袋、块石、木材等防汛物资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
、严格执行上级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
、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急办、度汛应急等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进一步加大各类防汛安全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巡堤查险和24小时应急值守,科学规范采取抢护措施,及时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农村水利建设(12分)

1、完成农村水利总投资15551万元;完成2016年度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淮涟灌区2015年度节水改造、2016年农村桥梁改造等工程;实施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完成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9.1397万人。

2、农村水利现代化水平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建立和完善农村河道长效管护机制,保证管理队伍和经费落实到位;小型农田水利管理达标率不低于90%

3、建成水美村庄9,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3个。

五、水资源管理(12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6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强淮阴区古黄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达标建设整改工作;严格地下水双控制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地下水超采区水位有效控制;完成规划水资源论证1个;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加强水功能区管理。规范地下水管理,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

2、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及节水型城市创建,确保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全面推进节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1个节水型企业(单位)、2个节水型学校。

六、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10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征收水利工程水费500万元、水资源费385万元;完成水利工程水费62万元的上缴任务。

2、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确保年度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3、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集水利资金;各项水利资金使用规范。

七、招商引资(10分)

市县联动,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并实行超额加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或经营性三产项目,每增加投资5000万元,加1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每增加投资1000万元,加1分)。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2、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3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并开展后评估;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与监督;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九、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落实淮政办发〔2012139号文件要求,到2016年末,乡镇水利(务)站建设达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提升“101%优质服务”,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

5、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十、宣传信息(5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500分以上。

2、完成不少于2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清浦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5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3月底前编制完成区级《“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组织上报1个以上的水利项目参与全省竞争立项;配合做好区域治涝规划、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可研编制等工作。配合做好入海水道二期前期工作。

2、完成分淮入沂整治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杨庙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清安河活水工程等2016年度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任务;配合做好里运河文化长廊工程拆迁及老城区除涝综合整治、韩侯泵站、中国移动淮安呼叫中心周边水系综合治理、大治河疏浚、清安河上段疏浚、文渠河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积极推行水利工程代建制、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等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完成省、市水利质量考核任务,县级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开展实质性工作,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成立负责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科室,明确专职人员;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的填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工程管理(10分)

1 、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3、完成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年度任务。

三、防汛抗旱(10分)

1 、认真开展防汛大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按照防汛责任状要求做好区级三袋、块石、木材等防汛物资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 、严格执行上级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急办、度汛应急等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进一步加大各类防汛安全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巡堤查险和24小时应急值守,科学规范采取抢护措施,及时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农村水利建设(12分)

1、完成农村水利总投资5720万元;完成2016年度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实施顺河洞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完成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5.46万人。

2、农村水利现代化水平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巩固提高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建立和完善农村河道长效管护机制,保证管理队伍和经费落实到位;小型农田水利管理达标率达100%

3、建成水美乡镇1个,水美村庄3个。

五、水资源管理(12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6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强二河淮安饮用水源地保护;严格地下水双控制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地下水超采区水位有效控制;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加强水功能区管理。规范地下水管理,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

2、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及节水型城市创建,创成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确保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全面推进节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1个节水型企业(单位)、2个节水型小区、1个节水型学校。

六、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10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水利工程水费17万元的上缴任务。

2、争取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确保年度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3、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集水利资金;各项水利资金使用规范。

七、招商引资(10分)

市县联动,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并实行超额加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或经营性三产项目,每增加投资5000万元,加1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每增加投资1000万元,加1分)。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2、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3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并开展后评估;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与监督;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九、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落实淮政办发〔2012139号文件要求,到2016年末,乡镇水利(务)站建设达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提升“101%优质服务”,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

5、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十、宣传信息(5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800分以上。

2、完成不少于2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清河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2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

2、协助做好北门桥控制、里运河文化长廊、石塔湖里运河贯通、小盐河整治、大寨河整治、清隆桥泵站扩建等工程建设工作。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急办、度汛应急等项目。

4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完成省、市水利质量考核任务,县级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开展实质性工作,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程管理(10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3、按照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完成划界确权年度工作任务

三、防汛抗旱(10分)

1、认真开展防汛大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按照防汛责任状要求做好区级三袋、木材等防汛物资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严格执行上级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进一步加大各类防汛安全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4强化行洪河道巡堤查险和24小时应急值守,科学规范采取抢护措施,及时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水资源管理(15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浅层地下水管理;完成市下达的地下水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超采区地下水位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强古黄河饮用水源地巡查保护。

2、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及节水型城市创建,确保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全面推进节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1个节水型机关、2个节水型小区、1个节水型学校。

五、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15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和水利各项规费。

2、争取落实水利建设基金,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集水利资金,各项水利资金使用规范。

六、招商引资(10分)

市县联动,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并实行超额加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或经营性三产项目,每增加投资5000万元,加1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每增加投资1000万元,加1分)。

七、水利法治建设(8分)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2、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3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并开展后评估;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与监督;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八、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落实淮政办发〔2012139号文件要求,到2016年末,乡镇水利(务)站建设达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提升“101%优质服务”,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

5、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九、宣传信息(4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300分以上。

2、完成不少于2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开发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2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配合做好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做好区域治涝规划、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可研编制等工作。

2、完成境内黄河故道地区水利综合治理年度建设任务;实施板闸干渠综合整治工程;配合做好里运河文化长廊、世行贷款洼地治理、中国移动淮安呼叫中心周边水系综合治理、北四支综合治理、小盐河整治、大治河整治、大寨河整治、城南电排站拆建等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积极推行水利工程代建制、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等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完成省、市水利质量考核任务,县级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开展实质性工作,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程管理(10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 、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3 、完成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2016年度工作任务。

三、防汛抗旱(10分)

1 、认真开展防汛大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按照防汛责任状要求做好区级三袋、块石、木材等防汛物资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严格执行上级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 、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急办、度汛应急等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进一步加大各类防汛安全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巡堤查险和24小时应急值守,科学规范采取抢护措施,及时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水资源管理(15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强古黄河饮用水源地巡查保护,清除古黄河北京路水厂保护区埋坟;严格地下水双控制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超采区地下水位得到有效控制。

2、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及节水型城市创建,确保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全面推进节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强化节水载体创建,创成1个节水型企业(单位)、1个节水型小区、1个节水型学校、1个节水示范项目。

五、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15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农业水费征收10万元,上缴6万元。

2、争取落实水利建设基金,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集水利资金,各项水利资金使用规范。

六、招商引资(10分)

市县联动,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并实行超额加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或经营性三产项目,每增加投资5000万元,加1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每增加投资1000万元,加1分)。

七、水利法治建设(8分)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2、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3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并开展后评估;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与监督;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八、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落实淮政办发〔2012139号文件要求,到2016年末,乡镇水利(务)站建设达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提升“101%优质服务”,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

5、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九、宣传信息(4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500分以上。

2、完成不少于2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生态新城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2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配合做好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做好区域治涝规划、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可研编制等工作。

2、完成海天河周水系连通工程等2016年度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任务;配合做好大治河疏浚工程拆迁工作。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完成省、市水利质量考核任务,县级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开展实质性工作,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程管理(10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3、完成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2016年度工作任务。

三、防汛抗旱(10分)

1 、认真开展防汛大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按照防汛责任状要求做好区级三袋、块石、木材等防汛物资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严格执行上级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 、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急办、度汛应急等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进一步加大各类防汛安全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巡堤查险和24小时应急值守,科学规范采取抢护措施,及时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水资源管理(15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2、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及节水型城市创建。

五、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15分)

争取落实水利建设基金,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集水利资金,各项水利资金使用规范。

六、招商引资(10分)

市县联动,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并实行超额加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或经营性三产项目,每增加投资5000万元,加1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每增加投资1000万元,加1分)。

七、水利法治建设(10分)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2、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3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并开展后评估;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与监督;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八、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10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落实淮政办发〔2012139号文件要求,到2016年末,乡镇水利(务)站建设达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提升“101%优质服务”,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

5、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工业园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2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配合做好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做好区域治涝规划、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可研编制等工作。

2、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完成省、市水利质量考核任务,县级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开展实质性工作,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程管理(10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3、完成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2016年度工作任务。

三、防汛抗旱(10分)

1 、认真开展防汛大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按照防汛责任状要求做好区级三袋、块石、木材等防汛物资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严格执行上级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 、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急办、度汛应急等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进一步加大各类防汛安全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巡堤查险和24小时应急值守,科学规范采取抢护措施,及时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水资源管理(15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2、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及节水型城市创建。

五、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15分)

争取落实水利建设基金,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集水利资金,各项水利资金使用规范。

六、招商引资(10分)

市县联动,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并实行超额加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或经营性三产项目,每增加投资5000万元,加1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每增加投资1000万元,加1分)。

七、水利法治建设(10分)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2、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3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并开展后评估;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与监督;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八、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10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落实淮政办发〔2012139号文件要求,到2016年末,乡镇水利(务)站建设达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提升“101%优质服务”,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

5、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盐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2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配合做好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做好区域治涝规划、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可研编制等工作。

2、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完成省、市水利质量考核任务,县级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开展实质性工作,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程管理(10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3、完成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2016年度工作任务。

三、防汛抗旱(10分)

1 、认真开展防汛大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按照防汛责任状要求做好区级三袋、块石、木材等防汛物资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严格执行上级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 、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急办、度汛应急等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进一步加大各类防汛安全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巡堤查险和24小时应急值守,科学规范采取抢护措施,及时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水资源管理(15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2、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及节水型城市创建。

五、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15分)

争取落实水利建设基金,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集水利资金,各项水利资金使用规范。

六、招商引资(10分)

市县联动,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并实行超额加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或经营性三产项目,每增加投资5000万元,加1分;完成新签约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每增加投资1000万元,加1分)。

七、水利法治建设(10分)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2、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3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并开展后评估;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与监督;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八、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10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落实淮政办发〔2012139号文件要求,到2016年末,乡镇水利(务)站建设达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提升“101%优质服务”,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

5、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